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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贷款购房政策未变

2017-06-15 16:51

日前,南京**暂停对**第二套住房者发放公积金贷款及收窄贷款额的新政。对此广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广州仍执行目前相关规定,即已经申请了公积金贷款的市民在还清贷款后,在买第二套房时仍然可以再申请公积金按揭贷款。

    据悉,自9月1日起,南京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作了调整,包括两方面:还贷能力系数调低住房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中的个人还贷能力系数由原0.3调整为0.2,比如15万元贷款额今后只能贷到10万元;贷款对象受限曾**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再次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暂不获批;夫妻双方有一方曾**过公积金贷款、再购房也暂不**公积金贷款。

  但广州暂时并没有类似的新规定**,依然延续原有规定。也就是说,买房已经申请了公积金贷款的市民,在还清贷款时,再买第二套房就能继续申请公积金贷款。而夫妇是否已经申请公积金贷款,与此并无影响,即使丈夫已经申请了公积金贷款,妻子在还清自己**的房子的公积金贷款时,仍然可以再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

  目前,公积金贷款个人*高额度为40万元,申请人为两人或两人以上的*高额度为65万元。